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试入学对象
1.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免试入学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2.酒泉职业技术学学院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甘肃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
二、免试入学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入学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1)。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1)。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1)。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1)。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占比95%+思想品德成绩占比5%)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专业3%人数分配见附件2)。
6.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免试入学资格审核
(一)应届毕业生
1.二级学院广泛宣传,确保2024届毕业生了解免试生政策;做好免试入学对象在我校就读期间是否品学兼优,是否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审核。
2.根据1月12日学校召开的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中相关工作安排,二级学院应在1月22日前按照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5%+思想品德成绩5%)进行排名。学习成绩即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五学期的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和岗位核心能力课程体系课程[不含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创业实战)、毕业论文(设计)];思想品德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确定。确定各专业毕业生前3%的免试生名单;确定免试入学竞赛资格学生名单;将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并在二级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将免试生材料(含竞赛获奖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公示网址及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交招生就业处。
3.招生就业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免试生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结果汇总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公示期内无申诉等其他情况,招生就业处将免试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凡满足免试入学必备条件,同时满足资格条件1至5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个人奖项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免试资格审定证明材料。只按照其中一个条件进行审核,其他条件不重复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根据《2024年酒泉职业技术学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定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免试入学考试资格审定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2.对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严格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定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各部门未按本办法开展工作的,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直接负责人追究责任。
4.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定工作中发现失职渎职行为的实行倒追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免试入学竞赛资格清单
2.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分专业人数(3%)统计表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入学学生信息汇总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月20日
附件1:
免试入学竞赛资格清单
附件2: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分专业人数(3%)统计表
(单位:人)
附件3:
邮编:735000 联系电话:0937-2688169 0937-2689631 传真:0937-2689631